111學年度大學「申請入學請」招生考試錄取榜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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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大學「申請入學」招生考試錄取榜單

一、本榜單依據111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13次委員會議決議,業經簽奉 鈞長核准公告辦理。
二、榜單姓名如有誤植,以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報名資料為準。
(一)「甄試總成績單」於111年5月30日(一)以【限時專送】寄出,網路查詢請登入「報名系統」。
(二)「111申請入學成績複查申請表」請於111年6月1日前以【傳真方式】(傳真號碼03-8562490),逾期不予受理,傳真後請來電確認(洽詢電話:03-8565301#1105)。
三、本考試採用「統一分發作業」,依簡章規定:「錄取生(含正、備取生)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,均須於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期間內(111年6月9日至6月10日止),向大學甄選委員會完成志願序登記,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予分發」。
四、翔飛招生各組經甄選委員會統一分發後,獲分發之錄取生於報名表所填志願校系中有缺額時,由本校逕依其原填志願序及學系缺額,進行最後錄取校系之確定作業。
詳細內容請連結本校招生公告:111學年度大學「申請入學請」招生考試錄取榜單